close
在寫澳門遊記PART2之前,必須先來了解何謂"世界遺產":



世界遺產是指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
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審核、批准而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各種遺產。

1972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簡稱《世界遺產公約》)。
從此,一個影響人類文化與自然遺產命運的世界性公約誕生。
大會向所有國家發出呼籲:世界遺產是全人類文明歷史的精華,是極其罕見和不可再生、不可複製的......

公約誕生的四年後,1976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肯尼亞內羅畢舉行了第一屆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締約國大會,並組建了世界遺產委員會。
兩年後,世界遺產委員會向全世界公佈了第一批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名錄的12處遺產地。

至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191個成員國中已有180個成為《世界遺產公約》的締約國。

我國第一批世界遺產名單於1987年誕生

中國於1985年簽署了《世界遺產公約》,成為締約國。
1987年6月,我國第一批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名單終於誕生,
有五處文化遺產:長城、明清故宮、周口店“北京人”遺址、敦煌莫高窟、秦始皇陵及兵馬俑坑
以及一處自然遺產:泰山
(因其豐厚的文化內涵,泰山於1988年被委員會重新命名為世界第一個“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

2005年7月第29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上,澳門歷史城區成為世界文化遺產,
中國已擁有世界遺產31處,是目前擁有最多世界遺產排名第三的國家。

◎世界文化遺產評審的標準

1.是人類天才的傑作;或
2.體現着某一時段或世界某一文化區域內,人類價值及其表現手法在建築學或技術領域,
在不朽的藝術創造、城鎮規劃或景觀設計等方面發展進程中的相互交流與影響價值的重要交替;或
3.包含對一種文化傳統或依然存在或已經消失的文明的獨一無二或至少是不可多得的證明;或
4.是標示人類歷史某一個或幾個重要階段的某類建築物,或建築群體,或技術組合,或景觀的傑出例證;或
5.是代表着某種文化﹙或幾種文化﹚的傳統人類住區或土地利用的傑出例證,
當它在不可逆轉的變遷影響下變得極其脆弱時,尤其重要;或
6.與重大事件或生活傳統、與思想或信仰、與具有突出的普遍重要性的藝術和文學作品直接或明顯相關
﹙委員會認為,此項標準只在特定情況下並結合其他文化或自然遺產評審標準共同使用,
才可作為列入《名錄》的理由﹚。
 
滿足前五條中任何一條標準,即具備了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資格。
一般情況下,第6條標準需和其他某條標準結合使用。

§ 文章轉貼處:
http://www.macauheritage.net/mherit/indexC.asp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1f4j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